深圳拟规范共享汽车管理 要求“应当”使用纯电
7月3日,深圳市交委在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关于规范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前者针对普通租车行业,后者针对汽车分时租赁,即共享汽车。
深圳交委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共享汽车经营者“应当”使用纯电动车辆开展业务。
新增指标应为新能源车
深圳交委的两个《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服务”,“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纯电动车辆开展分时租赁业务”。
对于租赁汽车的定位,意见稿明确表示,深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规范引导汽车租赁发展,为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出行提供多样化选择。
“从政府而言,肯定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排于出租车和汽车租赁之前,意见稿明确了分时租赁在整个交通系统的定位,这也与地方政府推行新能源汽车都是相一致的,因为目前分时租赁的绝大多数车辆都是新能源汽车”,易观分析师王会娥告诉记者。根据交通部数据显示,我国分时租赁企业目前共有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除了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应依法进行经营主体备案和车辆备案外,对经营者的租赁汽车指标增长也有所控制。
意见稿指出,租赁汽车年度增长指标由深圳市交运部门根据深圳租赁行业发展目标、交通发展规划和汽车数量调控要求统筹确定,报请市政府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在分时租赁方面,深圳市交运主管部门定期对租赁市场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分时租赁发展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两者的指标分配方案均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租赁行业发展目标、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偿分配。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租赁汽车新增指标应从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中划拨。这也意味着,当下运营的租赁汽车企业若想再申请新增指标,只能选择新能源汽车。
“租赁车辆不是你有钱想投入多少辆就能投多少辆。”王会娥表示,这是对运营企业的一种压力,企业在运营车辆租赁数量上必然受到限制。
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
根据《征求意见稿》,分时租赁汽车的网点“应优先布局于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区域”。这是否意味着,深圳并不鼓励公交发达地区和市中心使用分时租赁?
王会娥告诉记者,既然是公交优先,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政府对分时租赁布局要求也合理,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地方都是人流量相对比较大而个性化交通需求也比较高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运营企业普遍采取收取押金减少风险的做法,但押金谁在管、退还押金周期长、押金是否安全仍困扰多数用户,分时租赁汽车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对此,《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收取押金或预付款的,应在银行或支付机构设立押金或预付款专用账户,并由托管银行或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保证专款专用。
事实上,分时租赁又称共享汽车,不同于“合乘”理念,分时租赁意味着使用权在指定时间内的完全转移,对于私家车而言,能否从事分时租赁也是一大疑问。
深圳交委的意见稿明确指出,分时租赁业务的车辆必须为营运车辆,且需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1。租赁经营者自有车辆。在深圳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且车辆所有人与租赁经营者名称相符;2。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与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保险;3。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保持有效运行;4。其他有关营运租赁类车辆的管理规定。
王会娥说,这表示,按照新规私家车依然不能从事分时租赁。不过有新能源汽车企业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上述规定,也可从事分时租赁业务。但性质改变后,车辆使用期间的保险、维护成本等都会增加。